近段时间
针对岭南春天商圈周边居民集中反映的
流动摊贩占道经营、商铺违规外摆、
占道堆放杂物及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
四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
高度重视,迅速行动
牵头组织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,取得显著成效
8月8日至10日,四会市城管局率先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、车辆3台次,对岭南春天商圈违规商贩进行逐档走访劝导。执法人员耐心讲解法规,明确违法后果,传递“禁止摆卖,违者必究”的鲜明态度。
为确保整治高效有力,8月11日上午,市城管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、市交警大队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水利局、市住建局及城中街道办召开专项整治协调会。会议聚焦市民投诉热点,明确部门职责、整治重点区域、细化整改标准,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。
8月11日下午,整治行动全面铺开。城管部门首先清理河道边、人行道乱堆杂物及违规构筑物4处,整治占道经营店铺9间。当晚7时许,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展开:
⏩1.坚持教育,劝导先行:联合执法队伍耐心向商户和摊贩阐明占道经营不仅影响通行,其伴随的噪音污染、随意丢弃垃圾等行为更严重破坏市容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。
⏩2.主动服务,协助整改:执法人员协助商户搬离店外物品、清理杂物,督促商户落实“门前三包”,保障环境卫生同时清除蚊虫孳生条件,并拆除侵占道路的违规构筑物保障通行安全。
⏩3.宽严相济彰显温度与力度: 对于初次违规、积极配合者,重在指导整改,提供合理建议,体现执法温度。对屡教不改、拒不配合者,则依法依规采取依法采取暂扣经营工具、行政处罚等措施,坚决维护执法权威。
协助商户搬离店外物品
▲清理占道物品
▲拆除违规构筑物
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累计投入城管力量210人次,城中街道35人次,市场监管35人次,公安21人次,物业35人次,水利部门14人次,住建部门7人次。
经过强力整治,岭南春天商圈周边市容环境卫生面貌焕然一新:主干道违规外摆、占道经营现象基本清零,人行道、车行道恢复畅通;流动摊贩聚集点得到有效疏导和规范管理。为防止问题反弹,执法队伍将建立落实常态化巡查监管与“回头看”机制,持续巩固整治成果,全力营造“整洁有序、安全畅通、宜居宜业”的城市环境。
▲整治后的街道
▲整治对比图
四会市城管部门郑重提醒
请流动商贩自觉进入政府划定的区域规范经营。
请临街商铺严格遵守规定,杜绝违规外摆、占道堆放。
请广大市民自觉抵制无证游商物品,携手维护良好市容环境秩序。
《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》
第十八条规定:在河道管理范围内,禁止从事影响危害河岸堤防安全的活动;在堤防和护堤地,禁止开展集市贸易活动。
《肇庆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
第十八条规定:城市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的店铺应当在室内经营,不得超门窗、外墙占用户外场地进行室外生产、施工、作业、经营、展示、宣传等活动。
第二十九条规定: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,搭建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。因建设等特殊需要,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,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,必须征得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,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。
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、桥梁、人行天桥、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、兜售物品。
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
第十四条规定: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,搭建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。因建设等特殊需要,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,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,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,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。
四会市融媒体中心 新媒体部
来源丨四会市城管局
编辑丨陈丽莹
责编丨陈绍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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